关于印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和配合任务的分解意见》的通知
来源:西工区 发布时间:2014-10-16 17:19: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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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和配合任务的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和配合任务的分解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9月24日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

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牵头和配合任务的分解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和配合任务的分解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分解意见(字体加粗的为该项任务牵头部门):

一、四项牵头任务

1.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牵头领导:王卫

责 任 人: 崔芳军

责任部门:反贪污贿赂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应用工作。

牵头领导:范艳红

责 任 人:李志伟

责任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3.规范审判执行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牵头领导:潘萌

责 任 人:谢合斌

责任部门:监所检察科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4.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牵头领导:马永良

责 任 人:黄淑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二项配合任务

1.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区纪委牵头)

配合部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

配合领导:崔芳军、徐华伟、谢合斌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协调指挥。(区纪委牵头)

配合部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

配合领导:崔芳军、徐华伟、谢合斌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3.健全案件查办日常协作机制。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和司法行政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程序,健全防逃追逃协调机制。(区纪委牵头)

配合部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

配合领导:崔芳军、徐华伟、谢合斌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4.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区纪委牵头)

配合部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

配合领导:崔芳军、徐华伟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5.加大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发挥以案促教作用。完善重大典型安全剖析制度,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督查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区纪委牵头)

配合部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局

配合领导:崔芳军、徐华伟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6、健全纪律处分执行机制。定期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后应追究党纪政纪处分责任处理到位。(区纪委牵头)

配合部门: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

配合领导:吴毅、崔芳军、徐华伟、谢合斌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7、认真落实《洛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检察、监察、审计等机关合力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挥预防主体作用的工作机制。(区人大党委会法工委牵头)

配合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局

配合领导:李志伟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8.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

配合部门:办公室

配合领导:黄淑丽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9.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区政法委牵头)

配合部门:侦监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

配合领导:王欣、吴毅、谢合斌、牟维维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0.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司法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区政法委牵头)

配合部门: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察科,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

配合领导:孟俊丽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1.落实《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配合制度,依法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区政法委牵头)

配合部门:控告申诉检察科

配合领导:李丽霞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2、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风,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配合部门: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监察科

配合领导:吴毅、崔芳军、徐华伟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