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耕,农资产品销售进入旺季,为从源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近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开展了以粮食安全为主题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此第四检察部干警深入红山乡张岭村、王村沟村等乡村,就农资安全问题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第四检察部干警走访乡村农资经营场所,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向现场农资经营户进行讲解,重点对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农资产品是否存在过期、掺假、伪劣等情况进行了宣传。活动中发现部分农资经营户在经营农药、种子的过程中存在未公示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下一步,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农药、种子等农资安全问题的监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