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第四监狱向检察机关呈报了一批提请减刑、假释案件,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河南省第四监狱检察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要求,对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进行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刑罚执行公信力。
检察干警对罪犯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一是核查客观证据,包括劳动任务完成情况、奖惩情况等;二是审查主观表现,通过认罪悔罪书、自我鉴定等材料分析罪犯改造态度;三是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比对消费记录与履行情况,严防“表面悔改、实际拒赔”现象。
此次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是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优化监督模式,以更精准的法律监督推动刑罚执行变更工作规范化、透明化,让公平正义在“高墙内外”可感可触。